| 考试时间地点 | 考试科目 | 考试学生 | 
 
    
    | 2016年10月17日 下午3:00-5:00 文科楼320 | 民法学总论 | 王超 | 
 
    
    | 国际私法 | 刘芃泽 姚鹏 | 
 
    
    | 公司法学 | 马连军 鲁圣伟 | 
 
    
    | 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 | 李昊 | 
 
    
    | 行政学 | 陈默 | 
 
    
    | 社会工作概论 | 卫军 | 
 
    
    | 社会统计学 | 王小云 | 
 
    
    | 社区概论 | 杨忠宝 | 
 
    
    | 2016年10月18日 下午3:00-5:00 文科楼320 | 行政伦理学 | 陈默 | 
 
    
    | 国外社会学理论 | 李昊 卫军 | 
 
    
    | 行政法学 | 孟彦辰 王超 | 
 
    
    | 侵权责任法 | 姚鹏 | 
 
    
    | 2016年10月19日 下午3:00-5:00 文科楼320 | 电子法务 | 康梦婕 王淼 | 
 
    
    | 毛概Ⅱ | 李昊 | 
 
    
    | 青少年和老年社会工作 | 卫军 | 
 
    
    | 破产法 | 姚鹏 | 
 
    
    | 2016年10月20日 下午3:00-5:00 文科楼833 |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| 姚鹏 | 
 
    
    | 社会统计学分析及应用 | 李昊 | 
  
 
  
注意事项:
 
1、申请补考的同学仔细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,按时参加考试。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,将视为弃考,不再另行安排。
 
2、未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
 
3、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)准时参加考试,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。迟到15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。
 
4、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。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,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,否则以作弊论处。
 
政法学院教科办
 
2016年10月10日